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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廣東省2010-2011年度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的通知

          時間 : 2012-07-13 來源 : 本網原創稿 作者 : 中國(南方)學術網 【字體:

          文科各單位:

            廣東省2010-2011年度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已經開始申報,現將我校關于此次報獎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工作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貫徹黨和政府關于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方針、政策,實行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二、申報范圍

            (一)凡是我省個人或集體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正式出版的哲學社會科學方面的著作(含專著、譯著、古籍整理、通俗讀物、工具書),公開發表的論文、調研報告,以及被地級以上市黨委、政府或省直廳級以上單位及大中型企業采納的未公開發表的調研報告等研究成果,均可申報本次評獎。

            (二)成果必須由主編(或第一主編)、第一作者申報,每人限申報一項。

            (三)圍繞一個專題,以個人或課題組名義在評獎時限內以同一主標題發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論文,可作為論文類的一項成果整體申報。

            (四)叢書不能作為一項研究成果整體申報,只能以其中獨立完整的著作單獨申報。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時間為準,在符合申報時限的情況下做整體申報。

            (五)申報評獎的研究成果,其主編(或第一主編)、第一作者必須是我省的人員或集體。在評選時限內調入我省的人員,且在評選時限內未參加過同級別評獎的研究成果可以申報。在評選時限內已調出我省的人員,其研究成果不能申報。已經去世的個人在評選時限內的研究成果可由其原所在單位代為申報。

            (六)下列成果不列入評獎范圍:凡已在高于或相當于本獎勵級別的評獎中獲獎的成果;尚未結項的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和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的最終成果;由集體撰寫編成的論文集;沒有取得黨委、政府或實際應用部門出具認可、采納、評價等書面證明的未公開發表的調研咨詢報告;文藝作品及其翻譯成果;著作權有爭議的成果。

            三、獎項設置

            優秀成果獎分著作、論文、調研報告三大類,每類設一、二、三等獎;獎項總數將根據申報情況而定。

            四、評審程序

            評審工作按初評、復評、終評、核準的程序進行,即:學科組初評、復評,省評審委終評,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核準。

            五、申報材料

            (一)個人申報材料包括:《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表》、申報成果及其他附屬材料。

            (二)各種材料的裝訂及報送要求

            1、《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表》

            《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表》一式8份(含原件1份),同時發送電子版至:xulijun@mail.sysu.edu.cn

            2、申報成果

            (1)著作類報送成果原件2份,請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膠加貼標簽,標明申報單位(標簽上標明中山大學即可,無需到院系一級)、申報人和所申報的學科。

            (2)論文類報送成果一式8份(含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錄和版權頁,分別附在《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表》后統一裝訂在一起。

            (3)調研報告類報送成果8份(含原件一份,無法提供原件的,須提供由采用單位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膠加貼標簽,標明申報單位(標簽上標明中山大學即可,無需到院系一級)、申報人。成果需要保密的,請特別注明。采納證明或領導批件,分別附在《《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表》后統一裝訂。

            評獎工作結束后,無論申報成果是否獲獎,所有申報材料(包括成果原件)原則上不再退還。

            六、其他說明

            (一)2012年9月 25日(星期二)前,申報者通過所在單位科研秘書向社科處提交申報材料,原則上不受理個人申報。

            (二)科研秘書向社科處報送材料時,需同時附報廣東省2010-2011年度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一覽表書面及電子版。

            (三)本次報獎不限名額,請各有關單位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申報。

            (四)請各單位科研秘書對申報材料認真進行形式審查,特別注意申請表封面的學科分類填寫是否符合申請表填寫說明的第(6)條、表內三個欄目中需申報人簽名處是否簽字,以及申報人和成果是否符合申報條件、所填內容是否完整、正確。

            (五)退休教師在其退休前所屬院系申報。

            (六)請各單位按照要求及規定時間積極組織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徐理軍 電話:(020)84110885或 84038684

            電子郵箱:xulijun@mail.sysu.edu.cn

            附件:1、關于廣東省2010—2011年度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獎工作的通知(粵社科獎)[2012]01號)

            2、《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試行辦法》實施細則(2010年7月修訂)

            3、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表

            4、廣東省2010-2011年度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一覽表

            中山大學社會科學處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中大社科處

            201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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